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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动态

高淳法院关工委工作有序开展
日期:2006-10-12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关心教育下一代,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也是人民法院的一项重要职责。为了更好地地对青少年发挥传承、引导、关爱河  保护的作用,高淳法院关工委适时调整成员队伍,并结合实际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将关工委工作和未成年人审判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积极开展社区矫正、结对帮扶及法制宣传活动,努力做到与青少年同心,与时代同步,与和谐发展同行,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一、温情审判,用心呵护
        在审判中既注重对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又注重对未成年人的权益维护。
        1、刑事审判,  用情感化。未成年人由于心智不成熟,易受不良环境的影响而走向犯罪道路,然而其心理承受能力也不强,法律的严厉制裁往往会给其日后生活带来阴影。为此该院少年审判庭坚持做到庭前查访了解、知情于心;庭中寓教于审、融情于法。审判人员在开庭审理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前,总是通过与未成年被告人父母谈话或到未成年被告人的居住地走访等方式来了解未成年被告人的成长环境、生活经历、犯罪原因等情况,找到问题所在。在审判过程中始终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针对之前了解的情况,在审判方式上以法喻人、以情感人、循循善诱;在量刑上,多采用缓、管、免或单处罚金等非监禁刑罚方式,避免未成年人在劳教场所或监狱中交叉感染,以保护他们的身心健康。整个审判过程中,未成年被告人既感受到法律的威严,又感受到法官的温情,从而更好的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促进其认真改造。
        2、民事审判,  切实维权。在审理变更抚养关系、抚育费诉讼案件时,特别注重保护未成年人接受抚养、教育、维持基本生活水平的权利以及接受离婚父母探视的权利;在审理离婚案件时,慎重处理对未成年人生活、学习以及其他权益保障问题;在审理涉及未成年人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时,注意依法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并在执行方面优先执行上述费用,坚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最大限度的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二、回访矫正,考察督促
        对被判处缓、管、免或单处罚金的未成年犯,关工委通过回访、积极与社区矫正办公室联系等方式考察他们的现实表现,对他们进行教育监督。
        1、回访交流,区别矫正。关工委根据青少年的自身特点,以每月一次电话、每季度一次面谈、每半年一次查访加强与未成年犯的交流沟通,了解他们的生活、工作及社区矫正情况,梳理出存在的问题,端正其思想认识,帮助其改造。并在此过程中建立相关台帐,详细记录,以便更好的掌握被矫正人员的情况。今年4、5月份,关工委成员深入淳溪、阳江  、桠溪、漆桥等地走访了被判处缓、管、免人员特别是少年犯的情况,向社区矫正办了解他们参加矫正的表现,与被矫正对象进行面对面的谈心,帮教,宣传法律法规,解除他们的思想\"疙瘩\"。
        2、适抓典型,模范教育。该院关工委人员在社区矫正办仔细了解被矫正对象的现实表现,对矫正表现好的积极表扬鼓励,对在改造过程中出现问题的及时提出改进建议。今年4月份,关工委在淳溪镇考察时,了解到被判处有期徒刑缓刑的被矫正对象赵某在缓刑期间真诚悔过,积极参加社区矫正,并用实际行动回报社会的情况,关工委及时进行表扬和鼓励,对其表现加以肯定,同时建议社区矫正办对此进行宣传树立典型,并依法提请减刑。
        三、结对帮扶,传递爱心
        为了使尽可能多的贫困学生不再失学,感受来自的社会的关爱,该院关工委还积极开展结对帮扶工作。
        1、梳理核实,成组结对。先由政治处人员从团县委处收集有关贫困儿童的信息,之后院关工委人员到有关村镇进行走访、调查了解拟帮扶对象的实际情况,在核实情况后在阳江镇留守儿童救助站及受到刑事处罚家庭中初步确定了12名被帮扶对象。这12名被帮扶对象大都因父母残疾、离异、重病而生活贫困,无力负担学习费用,随时都有辍学的可能。该院关工委组织成立了12个帮扶小组,由3名干警帮扶1名成绩优秀的贫困学生。
        2、全院参与,共献爱心。为了让这些贫困儿童能和同龄孩子一样享受温暖,茁壮成长,在院领导的直接关注下,关工委在全院发起了"帮助贫困生献爱心"的募捐活动。知晓实情的干警们踊跃捐款、捐物,为12名成绩优秀的贫困生捐赠了总额近4000元的现金、文具、书籍。8月18日上午,在该院史院长率院部分关工委的成员一行到阳江镇中心小学,将上述款、物交到了12名贫困生手中。另外,帮扶小组与每一结对对象建立长期联系,以书信、谈心等方式与他们进行定期交流,做到不仅在物质上帮助,还在生活上、精神上给予关心,激励他们不断上进,完成求学之路。
        四、法制宣传,灌输意识
        联合院团支部,加大法制宣传工作力度,着力宣扬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意义和手段,积极引导中小学生加强自我防范和自我约束能力。同时依据各学校不同的要求和不同学生的特点,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法制宣传活动。
        今年上半年少年法庭法制教育辅导员吴玉霜到县实验小学为小学生上了《培养好习惯,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一课,用身边典型的案例为小学生们上了生动易懂的法制教育课;新学期开始水振华副院长在高级中学作了《权利、义务、责任》的国旗下讲话;5、6月份刑庭、院团支部在县高级中学和县职业技术学校举行了橱窗、展板法律知识的巡回宣传;8月初刑庭庭长徐慧在县高级中学高一新生军训开幕式上作了《树立法律意识    杜绝不良行为》的讲话。之后,院关工委还进一步深入学校向广大学生进行法制宣传,通过开展模拟法庭、公开审判案件旁听等形式的法制宣传活动,逐渐培育学生的法律意识。
供稿:高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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