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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中共高淳区人民法院党总支关于进一步规范党组织“统一活动日”制度的实施意见
日期:2018-10-18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本院各支部:

    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进一步健全规范党的组织生活,切实加强党员日常教育管理,实现党员参加党组织活动全面覆盖、常态覆盖、有效覆盖,根据高组通〔2017〕47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基层党组织“统一活动日”制度》的要求,结合本院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严格落实“8+1+X”制度体系,按照活动开展制度化、活动内容规范化、活动主题鲜明化、活动特色品牌化的基本要求,着力保证活动时间,明确活动主题,规范活动内容,丰富活动形式,增强活动效果,强化政治性、体现庄重感,进一步提升党的组织生活正常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强化广大党员“四个意识”,更好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二、参加对象

“统一活动日”一般以党支部或党总支为单位开展,参加对象为全体党员。党员院领导每月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统一活动日”,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党支部根据活动主题和内容,可视情况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党员发展对象参加。活动中党员要按要求佩戴党员徽章。

三、活动时间

“统一活动日”原则上为每月25日,如遇节假日或确有特殊情况,可适当前移或顺延,但必须当月内完成。

四、活动内容

“统一活动日”要注意与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学习日、部门工作议事等有机结合。

“统一活动日”是开展党的组织生活的综合平台,是加强党员日常教育管理的基本依托,是党员锤炼党性、提高素质、改进作风的重要途径。在总结基层实践的基础上,确定“5+N”基本动作和自选动作内容。

(一)“5”为基本动作,每次活动选择1-2项开展:

1、开展“三会一课”。坚持把“统一活动日”作为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重要载体。

“三会一课”的开展方式:

(1)原则要求: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支委会)每月召开一次;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至两次;党课每季度上一次。

(2)“三会”的开展:

①支部党员大会由支部委员会召集,由党支部书记主持,内容由支部委员会在会前通知党员,一般本支部三分之二以上的党员参加方为有效(有选举任务的,需有五分之四以上的党员参加方为有效),大会决议必须经到会正式党员半数以上通过方能生效。根据会议内容,可以吸收非党干部或入党积极分子列席;②支部委员会由半数以上的支部委员参加方可进行,必要时也可召开支委扩大会议,吸收党小组长和有关党员干部参加;③党小组会由党小组全体党员参加,会议由党小组长主持。

(3)“一课”的开展

党课,由党支部书记带头讲、普通党员轮流讲、邀请先进典型现身讲、邀请讲师团成员专题讲,全体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参加。

2、学习教育。坚持把“统一活动日”作为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重要载体。突出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采取党员领导干部、党支部书记、理论宣讲团讲党课、举办读书会、演讲会等方式,引导党员原原本本学、带着问题学、联系实际学、及时跟进学、融会贯通学,组织开展学习研讨,每一名党员联系个人思想工作生活实际,谈体会感言,谈行动举措,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决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突出学习党章,深入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引导党员尊崇党章、遵守党规,牢记各项规定要求,严格对标“四个合格”,自觉践行“四讲四有”。同时,注重结合党员实际,深入开展形势政策教育、法律法规教育、业务技能教育,不断提升党员综合素质。坚持党组织书记上党课制度,党员领导干部每年至少为基层党员讲一次党课。

3、交纳党费。坚持把“统一活动日”作为党员主动按月交纳党费的重要载体。党员按规定现场向党支部交纳当月党费,由党支部确定专人收取并开具收据,在《中国共产党党员证》填写党费收交记录。党支部每季度公开党员党费交纳情况。

4、民主议事。坚持把“统一活动日”作为党员群众民主议事的重要载体。实行党务公开,由支部书记每月向党员通报上一个月支部工作情况,并就下一个月工作计划安排提交党员讨论,征求党员意见,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5、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坚持把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作为党员党性分析的重要载体。按照区委统一部署要求,党支部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专题组织生活会,组织党员围绕主题严肃认真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对照党章党规、对照“四个合格”、对照所在党组织提出的具体要求,从思想、学习、工作、纪律和作风等方面深入查找问题,从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切实改进提高。根据工作实际需要,经上级党组织同意,党支部可以随时召开组织生活会。每年年底结合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一次民主评议党员。党员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

(二)“N”为自选动作,各党支部可结合实际开展

1、联系服务。结合服务型基层党组织建设,深入开展“走百企入万户、助发展促富民”大走访、“在职党员进社区、法官党员审务进社区、企业、校园”等活动,党员在服务群众中改作风、强本领、树形象。

2、结对共建。依托党员活动阵地、党代表工作室、党员服务中心等,在同区域、同行业内不同类型基层党组织间,广泛开展结对共建活动,引导党员学习交流、互动互助。运用“互联网+”理念,依托微信公众号、QQ群等网络信息平台,推动线上、线下活动融合开展。

3、公开承诺。围绕完成中心任务、推动日常工作作出承诺;在职党员紧扣岗位实际作出承诺,制作“共产党员承诺桌牌”。

4、过政治生日。组织当月入党的党员集体过政治生日,重温入党誓词,开展新老结对、谈心谈话等活动,增强党员的党性观念,凸显党组织凝聚力。

5、党性现场教学。组织党员到区内“一馆多基地”党性教育现场教学专线、廉政教育基地等,进行现场教育,提升党性修养,增强党员干部“四个意识”“四个自信”。

6、开展竞赛活动。(1)以“党员应知应会知识竞赛”等为主题,增强党员岗位能力,提升党员综合素质,由总支组织开展竞赛活动;(2)以本院开展的“三争三创”树旗帜立标杆竞赛活动为依托,在各支部开展竞赛活动,争当“五好”党员,争创红旗党支部。

7、拓展丰富党员活动。开展“讲身边好党员故事”、“演讲比赛”、“诗歌朗诵”、“我为支部献一策”、红色歌曲“天天听、大家唱”、“党员读书日”等活动,增强党员的荣誉感和党组织的凝聚力。

五、组织领导

各支部要严格执行、认真落实“统一活动日”各项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推动“统一活动日”扎实开展、形成常态、取得实效。

1、结合岗位特色制定“统一活动日”计划。党总支结合本院2018年总体工作要求,制定全院党员“统一活动日”计划。各支部再结合岗位特点,根据本实施意见的要求,制度本支部“统一活动日”计划。

2、实行党员“统一活动日”记实制度。各党支部要建立“统一活动日”全程记实资料,将每次活动的主题、内容、形式以及时间、地点和党员出勤等情况详实记录,及时将党员参加活动情况记入《党员活动证》,做到有活动方案、有学习资料、有学习笔记、有活动记录及图片、有党员签到表等。

3、实行备案报告制度。各支部每月28日前将区管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所在支部“统一活动日”过双重组织生活情况报政治处,政治处于每月底报区委组织部。

4、做好宣传总结工作。对“统一活动日”活动中涌现出的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要及时总结提炼,加大宣传力度,不断营造浓厚活动氛围。各支部每月28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的信息或宣传材料报党总支。


附:2018年“统一活动日”计划安排表





中国共产党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法院总支部委员会

2018年1月4日



 2018年“统一活动日”计划安排表

党支部: 高淳法院党总支           (盖章):          

月份

活动主题、内容

活动时间

备注

1月

1、参观雨花台烈士陵园,进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情景教育;2、收交党费

1月25日






1、需联系雨花台宣教科落实安排具体时间;

2、根据区委及上级法院部署的专题学习、主题教育活动要求安排增加活动日内容;

3、学习教育内容及时增加或更新

2月

1、 邀请有关专家相关学习内容授课;2、学习讨论、廉政警示教育; 3、专题组织生活会;4、收交党费

2月26日

3月

1、结合本院“三争三创”活动,讨论如何争当“五好党员”、争创红旗党支部;2、上党课;3、收交党费

3月23日

4月

1、各支部开展司法为民、审务公开活动;2、收交党费

4月25日

5月

1、总支组织开展“党员应知应会知识竞赛”活动;2、收交党费

5月25日

6月

1、党性教育现场教学;2、学习讨论、上党课;3、开展“讲身边好党员故事”活动;3、收交党费

6月25日

7月

1、结合半年工作总结开展讨论,查漏补缺,明确下半年努力方向;2、讨论如何圆满完成年度工作任务; 3、收交党费

7月25日

8月

1、各支部开展司法为民、审务公开活动及暑期法制教育;2、学习讨论;3、收交党费

8月24日

9月

1、邀请有关专家进行相关学习内容授课;2、学习讨论、上党课;3、收交党费

9月25日

10月

1、办案竞赛活动;2、演讲比赛或文艺演出; 3、收交党费

10月25日

11月

1、学习讨论、上党课等等;2、专题组织生活会;3、收交党费

11月23日

12月

1、结合年终工作总结学习讨论;2、评比“三争三创”活动五好党员、红旗党支部;3、收交党费

12月25日

填报人:吕平春                   联系电话:57826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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