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巩固审判权与执行权相分离体制改革成果,江苏高院对全省法院执行裁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扬。高淳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张小帆荣获“全省法院执行裁判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张小帆从事审判执行工作27年,始终践行无愧于法律、无愧于良知的法治信仰。他凭借丰富的审判经验、亲和的工作作风,在办理好劳动争议、侵权类、机动车交通事故、商事类等案件的同时,能客观公正、认真负责的审查审理好每一起执行异议和执行异议之诉的案件,并加强审执工作的协调配合,积极促成当事人和解,努力从根本上化解矛盾纠纷,从而达到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
高淳法院全体干警将以先进为榜样,持续深入贯彻落实审判权与执行权相分离体制改革的工作要求,砥砺奋发、锐意进取、探索创新,为切实解决执行难作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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