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京中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媒体和社会公众发布南京法院“绿色破产典型案例”,高淳法院金融庭副庭长魏猷龙承办的两起案例入选,会上,南京破产法庭副庭长洪彦发布了绿色破产典型案例,高淳法院金融庭庭长魏猷龙解读了重点案例。
【基本案情】
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生物技术、生物工程和植物克生素(楝素)杀虫及楝树制品研制、开发、生产、销售的民营企业,曾一度成为国内首屈一指的纯生物农药及生物有机肥料产学研一体企业,并获“中国专利高新技术博览会金奖”“国家知识产权特别金奖”“中国最具投资潜力生物医药企业”等荣誉。因市场原因、资金链断裂,高淳法院依据债权人申请,裁定受理该公司破产清算案。
案件审理中,法院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原则,探索破产企业涉生态环境问题的多元解法。一是依托府院联动开展专业化处置。管理人接管后发现公司存在一大批过期印棟素原料、杀虫剂及无水酒精等,如不能妥善处理,更易发生环保风险。法院指导管理人探索创新财产处置模式,将财产处置工作与危险废物合法化处置有效结合。同时启动府院联动机制,会同安监、环保等多部门开展专业论证,通过鉴定对环保风险和价值进行评估,制定管理及处置方案,以市场化处置实现“变废为宝”。二是加强绿色识别畅通资源要素流通。推动优质生产要素流通,实现破产企业破中有产。针对公司持有的《农药生产许可证》《农药登记证》两项市场稀缺许可即将过期的情况,通过设立共益债的方式对两项资质证书进行有效维护,既保留企业优质资源,避免了破产财产价值贬损,还实现了新兴产业有效资质的优化配置和可持续利用,又促进了绿色要素的流通。三是创新处置方式破解财产变现难题。为有效避免资源浪费,法院指导管理人采用剥离公司《农药生产许可证》等无形资产作为绿色资源,评估后计入破产财产价值,既保护了资源环境要素,又增加了破产财产价值,极大提高债权人清偿率。
【典型意义】
该案是法院贯彻绿色破产理念,延续生物医药企业优质资产,将破产审判与经济社会绿色低碳发展有机融合的典型案例。一方面,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在破产财产处置中坚持生态安全优先和绿色发展理念,构建多元环境治理格局,牢牢守住安全底线,积极探索科学、高效、可行的财产处置模式,消除环境污染隐患。另一方面,指导管理人通过设立共益债、剥离绿色资源等创新方式,盘活优质资源,畅通生产要素流通渠道,进行有价值处置,保障绿色新兴产业发展,实现了促进生产要素流通、确保生态安全、破产财产处置价值最大化以及债权人权益保护的有机统一。
某农药集团有限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
【基本案情】
某农药集团有限公司创立于1990年,受市场环境、企业投融资等多种因素影响,该集团公司及其控制的3家关联公司陷入危机。高淳法院依债权人申请,裁定受理该集团公司等4家关联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重整过程中,法院监督引导管理人将绿色发展理念植入重整程序,融入重整计划的制定、执行全过程,推动困境企业转型升级、降碳增效。
重整计划执行阶段,法院立足于重整中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全过程跟踪监督并指导处置工作。一是盘活核心要素助脱困。指导管理人对农药集团的存量资产进行梳理整合,积极转型升级传统产业、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充分发挥该公司“生化农药”“生物医药”“生物能源”等核心战略优势,实现了低效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可持续利用,从而提升持续盈利能力,改善资产负债结构。二是借道新兴产业巧转型。及时识别绿色经济发展点,引导管理人精准引入新兴绿色产业入场。依托“府院联动”机制,联合生态环境局等多部门打出“组合拳”,助力该公司的新品研发、引进。不仅推出富含多种有机营养物质、酶和微量元素的新型肥料,还通过优化产品结构,提高生物菌肥、有机无机复合肥等环保新型肥料占比,利润增长稳步上升。三是追赶绿色“风口”再启航。最大程度激活企业富含的创新特质,在保持人才团队、供应商稳定的前提下,强化激励机制吸引技术人才,加大对空白区域开发力度,创造合作突破口,形成新的市场机会,推动加快实现涅槃重生和可持续健康发展。
【典型意义】
该案是法院贯彻绿色破产理念,将破产重整与助力市场主体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有机融合,以破产重整“含绿量”提升经济发展“含金量”,有效激活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典型案例。一方面,深入分析企业破产原因,充分挖掘重整价值,通过盘活公司优质市场资源及经营资质,发挥重整挽救效能推动企业绿色转型,力保环境安全,取得了保环境、稳经济、促发展的良好效果。另一方面,发挥企业核心业务优势,落实绿色经营方案,有效盘活企业在农药市场的优质资源,引入新兴绿色产业入场,通过新品研发、产品升级等方式推动落实绿色经营,在重整计划执行中,最大限度地保护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并为重生企业绿色持续发展提供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