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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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李爱君一行至高淳法院督查指导工作

发布日期: 2021-11-12 浏览次数: 595

为总结、巩固教育整顿成效,进一步严格落实基层法院安保责任,确保法院“两保一争”工作目标圆满完成,11月10日下午,市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李爱君,刑三庭庭长方红、法警支队支队长汤明等一行到高淳法院督查指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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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爱君副院长一行先后到高淳法院漆桥法庭、院本部,实地察看了安检中心、诉讼服务中心、人民调解工作室等场所,对法院的监控系统、安检设施等进行了重点检查,详细询问了安检人员值班、巡逻等工作情况,并就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现场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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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淳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黄德清对高淳法院司法安全工作、队伍教育整顿“回头看”、多元解纷等工作进行了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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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明支队长提出,要进一步强化安全防范意识,做到逢进必检。认真检查安全保卫工作中可能存在的薄弱环节,做好风险评估,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堵塞安全保卫漏洞,确保法院安保工作安全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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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红庭长就队伍教育整顿“回头看”中相关线索的处理提出了具体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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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爱君副院长围绕法院司法安全、教育整顿“回头看”、刑事审判等工作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要进一步筑牢安全意识,完善安保机制。要克服侥幸心理,强化安保工作设施的投入与配置,充分认识到司法安全是法院工作的重中之重,安保工作建设要常抓不懈。

二是要进一步抓好线索办理,扎实开展“回头看”。要充分认识党领导政法教育整顿工作的重要性,将全院思想、责任、态度统一到全国教育整顿工作中去。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工作的规范性,加大相关工作后续处理力度,保证完善到位。

三是要进一步更新刑事审判理念,扎实推进刑事审判工作。要切实转变司法理念,从法律职业人与普法百姓对法律认知的双视角办理案件,杜绝“就案办案”;要强化办案效果,在服务大局、以人民为中心上不能有差距;要掌握和熟悉国家发展中的相关政策,及与刑事审判之间的关系,实现司法裁判调节社会关系的作用。

高淳法院将以此次督查指导为契机,持续深化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进一步增强安全责任意识,将司法安全工作做细、做实,为审判执行工作提供有力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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