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1日下午,2016年度南京市十大典型案件评选结果揭晓,高淳法院刑庭庭长徐梅珍审理的李某等电信诈骗案入选2016年度南京市十大典型案件。本案中各被告人均非直接实施网络电信诈骗行为的人员,而系为诈骗活动提供各种帮助的人,对于上述被告人是否构成诈骗共犯,实践中存在分歧,主要取决对相关司法解释中“明知他人实施诈骗犯罪,为其提供信用卡、手机卡、通讯工具、通讯传输通道、网络技术支持、费用结算等帮助的,以共同犯罪论处”中的“明知”的理解与适用。本案审理过程中,承办人严格把握“明知”的标准,即综合考虑被告人的认知能力、行为次数、与他人关系、获利情况等各方面因素,认定上述各被告人的帮助行为均构成“明知”,并对上述被告人均统一认定为诈骗共犯并判处刑罚,对电信网络诈骗活动给予严厉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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