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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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淳法院以庭审开展警示教育活动(1)

发布日期: 2015-03-24 浏览次数: 5,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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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4日,高淳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某单位主要负责人马某涉嫌贪污一案,区纪委组织各党政部门主要负责人近百人参加庭审旁听。区委常委、纪委书记毛可斌,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芮铭珍参加庭审旁听。

  公诉机关指控马某在担任某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指使下属伪造省级环保引导资金和省级节能减排专项引导资金项目申报材料,非法为其子经营的养殖场申领专项资金70万元,后该资金由马某实际控制和支配,已构成贪污罪。法庭未当庭宣判。

  庭审结束后,高淳区纪委书记毛可斌对参加庭审旁听的近百名单位主要负责人发表讲话,要求各单位要通过这种发生在自己身边的典型案例,发挥好领导作用,管好自己的权力,进一步树立和加强清廉意识、拒腐防变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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