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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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漆桥法庭坚持能动司法 成功化解一起子女抚养权变更纠纷

发布日期: 2012-03-09 浏览次数: 8,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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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人民法官帮我和老伴解决了这个难题,我们小孙女的抚养问题终于有了着落,这面锦旗你们一定要收下”,当事人老魏眼含热泪,握着案件承办法官周忠强的手久久也不肯松开。

  本县古柏镇人老魏本是南京某出租车公司司机,儿子小魏与淮安籍儿媳小翟2011年年底在漆桥法庭周忠强法官的主持下协议离婚,双方约定一周岁的女儿小红红归小魏抚养教育。该案经调解结案,双方也都在调解协议上签了字,按说已经是案结事了。谁想今年年初,老魏又找到周法官寻求帮助。原来,离婚后的第五天,小魏开着老魏的出租车外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一死一伤的严重后果,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检察院批准逮捕,而老魏也因为擅自将公司出租车借给小魏驾驶被公司开除。已经五十多岁的老魏一方面积极参与交通事故的处理,多方筹钱赔偿受害人家属,另一方面还要照顾尚在襁褓中的小孙女。由于老伴收入十分微薄,老魏又被公司开除,老两口的生活一下子陷入困顿,根本无力再抚养小孙女了。

  无奈之下,老魏想到了把小孙女交给她的妈妈——小翟抚养,这样更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于是,老魏找到周忠强法官,希望他能联系并劝说小翟抚养女儿。听着老魏无奈的诉说,看着老魏期待的眼神,周法官的心久久不能平静。按说离婚案件已经处理完毕,变更子女抚养权需要重新起诉,案件不一定落在自己手里,自己已经没有义务再处理这起纠纷。但一想到这个不幸的家庭和无辜的小红红,初为人父的周法官最终下定决心帮助老魏度过这个难关。

  一方面,周法官多次联系小翟,对其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不断唤醒她身上的母爱,希望她能为了孩子的将来考虑,把小红红接回去抚养,另一方面主动与相关部门沟通联系,争取能在适当的时候会见一下小魏,征询其对变更女儿抚养权的意见。最终,经过多方努力,小翟来到高淳,同意把女儿接回去抚养,周法官也在看守所见到了小魏。听了周法官的情况介绍后,小魏几次失声痛哭,感谢法官对自己家庭的关爱,同意变更女儿的抚养权,并书面委托父亲老魏办理此事。最后,漆桥法庭为老魏开辟绿色通道,快速立案后将案件分到周法官手里,并在当天下午就安排庭审。在认真核对案件事实并征求双方当事人意见后,周法官主持调解,为小红红办理了变更抚养权手续。

  至此,一起变更子女抚养权的纠纷,通过周忠强法官的不懈努力,最终划上了圆满的句号。

  我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漆桥法庭庭长王金龙指出,上述案例只是漆桥法庭坚持能动司法、深入推进“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的一个缩影;在今后的工作中,漆桥法庭全体干警将立足审判职能,践行能动司法,充分发挥人民法庭职能作用,满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去办案,大力化解一些案后延伸产生的法律纠纷,最大限度满足群众司法需求、最大限度减少不稳定因素,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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