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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淳法院漆桥法庭组织开展巡回审理活动

发布日期: 2025-04-27 浏览次数: 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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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更好地发挥人民法庭化解矛盾纠纷、服务人民群众的第一线作用,4月25日,高淳法院漆桥法庭组织开展巡回审理活动。

原告赵某、钱某、孙某三人随被告李某在外地从事建筑劳务工作,李某在2016年向三原告出具欠条一份,载明欠付劳务费8万元。出具欠条后,李某仅支付了8000元,余款经多次催要未果。

一面国徽、一个法槌,审判员、书记员、原告、被告等标识牌有序摆放,几张桌椅板凳,就构成了此次的“巡回法庭”。

“现在开庭!”随着清脆的法槌敲击声,庭审正式开始。庭审过程中,承办法官严格按照法定程序,依次开展庭审告知、法庭调查和辩论等庭审活动,一步步还原了该起纠纷的来龙去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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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今天的庭审,我学到了很多法律知识,这种活动不错!”

“我们平常会在外打点零工,学了这些知识,以后心里踏实很多……”

庭审结束后,漆桥法庭联合桠溪街道司法所开展“守‘薪’护权益,法与您同行”普法宣传活动,结合群众身边发生的常见纠纷,为前来咨询的村民答疑解惑,引导村民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高淳法院将以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为契机,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充分发挥巡回审理优势,推动更多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一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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