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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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淳法院巧用“连环招”,精准破局促执行

发布日期: 2025-02-14 浏览次数: 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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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六项、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二款、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款、第三款之规定,决定如下:对被执行人吴某拘留十五日......”执行干警宣读拘留决定书后,被执行人吴某慌了神……

欠债失联

吴某因工程资金周转困难向好友李某借款,却未如期偿还。判决生效后,吴某不积极履行,李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执行干警依法对吴某的财产进行查控,但因其名下无任何可供执行财产,且吴某刻意隐匿行踪,案件陷入僵局。

搜查+协商

执行干警利用春节“黄金期”,抓住在外人员返乡的有利时机,顺利将吴某“堵”在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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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出示搜查令后,执行干警依法对吴某的住所和手机进行搜查,但并未发现可供执行财产,故依法将其带至法院,与申请人协商还款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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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愿意借钱给你也是出于对你的信任,你要珍惜这份友情……”执行干警从法律角度向其释明不履行义务的法律后果,从情理的角度劝解其考虑多年友谊来之不易。

 吴某仍以各种理由搪塞推脱,执行干警决定依法对其采取司法拘留十五日的强制措施,这才出现了开头的一幕。

拘留破局

 在拘前体检的路上,吴某态度有所松动,表示可以先筹集一部分,剩余债务分期履行。执行干警进一步释法说理,要求其尽最大能力履行还款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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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等待体检报告过程中,吴某终于意识到规避执行的严重后果,再次拿起电话筹钱,最终筹集3万元并当场支付给申请人,双方达成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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