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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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淳法院顺利召开南京钰富虹复合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图)

发布日期: 2018-01-25 浏览次数: 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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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2日,高淳法院召开南京钰富虹复合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该次会议通过了补充申报债权、管理人工作报告、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破产管理人为提高债权受偿率,主动将报酬降低了10%,使受偿率达到9.47%,得到了全体债权人的肯定,所有议案获得通过

高淳法院于2016年10月15日裁定宣告南京钰富虹复合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破产。因破产企业法定代表人犯合同诈骗罪在服刑期间企业人去楼空,财务账册遗失土地、厂房均未领取产权证,且分布在高淳区固城镇和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涉及跨省处置资产等问题。为促成破产财产处置及价值最大化,案件审理期间,承办法官与管理人数次赴两地与当地政府、村委会协调用地问题土地使用权人最终同意受人可在保证地上建筑原用途不变的情况下继续使用土地,为破产财产拍卖成交提供了基础。同时本院拍卖时结合土地用途将设备与厂房捆绑拍卖,以实现资产处置价值最大化,最终将两处资产变现得款7031186元。促使本次债权人会议获得圆满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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