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月11日,高淳法院执行局开展集中执行活动。根据前期摸排调查结果和掌握的执行线索,执行干警向被执行人所在地展开精准出击。不久天空下起瓢泼大雨,执行干警决定按照原计划继续开展执行。

周某某与陈某某买卖合同纠纷,陈某某向周某某购买摩托车后未按约付款,经法院判决后,陈某某仍未支付货款,周某某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干警到达陈某某住所地,找到刚回家的陈某某。经现场搜查、释法明理,最终陈某某当场还清全部欠款。

另一起合同纠纷案件中,执行干警将被执行人杨某某依法拘传至法院,后被执行人当场支付货款50000元,并与申请人达成和解协议。
本次执行行动出动干警16人,警车4辆。传唤、拘传被执行人4人,当场执行完毕5件,达成执行和解协议1件,执行到位案款2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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