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月31日,高淳区委下发《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政府关于通报表扬2018年度先进的决定》,对2018年度成绩突出的镇街(园区)、区级机关部门、“强基工程”进步村、平安法治建设、重大安保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高淳法院被授予“法治高淳建设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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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31日,高淳区委下发《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政府关于通报表扬2018年度先进的决定》,对2018年度成绩突出的镇街(园区)、区级机关部门、“强基工程”进步村、平安法治建设、重大安保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高淳法院被授予“法治高淳建设先进单位”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