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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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淳法院在阳江中学巡回审理一起贩卖毒品案件(图)

发布日期: 2014-06-20 浏览次数: 146

 6月19日上午,高淳法院为强化在全社会营造打击毒品犯罪的氛围,在即将到来的国际禁毒日前夕,刑庭组织对魏某贩卖毒品一案在高淳阳江中学公开开庭审理。学生、教职工、群众等一百余人参与旁听,数家新闻媒体进行报道。

    经庭审查明,被告人魏某自2013年12月至2014年3月间,先后四次向他人贩卖甲基苯丙胺(冰毒),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魏某贩卖毒品罪成立。高淳法院在查明事实后当庭宣判,判处被告人魏某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罚金人民币贰万元。当庭宣判前,被告人魏某面向旁听学生、群众等对自己所犯罪行进行了深刻的反省。

    高淳法院此次开展巡回审理一方面是向群众宣传毒品之害,告诫人们远离毒品;另一方面也是高淳法院积极开展“审务五进”、“邀请群众旁听庭审” 活动的一个缩影。
 
供稿:高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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