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和谐社会的构建,维护社会的安定、祥和,高淳法院从源头抓起,在立案工作中做到“五个强化”。
一是强化文明接待。对要求立案的当事人,做好受案前的释法疏导工作,对于情绪比较急躁或文化程度不高、一时冲动而诉讼的,重点做好其立案前思想软化或转化工作,尽可能引导当事人通过非诉途径处理好纠纷。
二是强化诉讼指导。根据案由、案情向立案的当事人发放相应的诉讼须知、告知诉讼风险提示书等,使其了解和掌握权利行使、义务承担、举证及举证期限等方面的法律知识,引导当事人及时全面地行使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
三是强化复查涉诉信访工作。由专人具体负责信访工作,并制定了相应的管理规定,对涉诉信访案件逐件落实,下大力气耐心细致地做好息诉服判工作。
四是强化司法为民意识。要求立案审查人员主动指导当事人准备好相关诉讼材料,尽可能一次性立案,尽量让当事人少跑一趟腿,少等一分钟,少犯一次难,方便群众诉讼。
五是强化司法救助。在严格执行新的诉讼收费办法基础上,对原告提供经济困难证明的劳动争议类案件,原则上不预收诉讼费。对经济困难的其他当事人,依法办理缓、减、免交诉讼费手续。
供稿人:高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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