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缓解执行工作压力,高淳法院从五个环节入手大力强化审执衔接机制,严格落实审判人员配合执行工作的有关职责,进一步提高执行效率。
一是抓主体环节。要求审判人员在案件审理中认真审核诉讼主体有无遗漏,调查清楚当事人的身份情况,掌握当事人的信息及联系方式,为案件进入执行阶段查找被执行人打下基础。
二是抓保全环节。规定对于在诉讼中可能出现转移、隐匿、变卖财产等影响裁判执行情况的,要及时采取财产保全措施,防止案件在执行阶段陷入被动。审判人员对保全情况、财产线索等要在卷宗中作翔实反映,以便于执行人员及时采取执行措施,确保案件执行。
三是抓调解环节。要求调解结案的要力争即时清结,以减少进入执行程序的案件数量。对于达成分期履行协议的,多引导当事人在协议中设立约束性条款,约定违约惩罚性规定或设定担保条款,确保调解案件能够自动履行。
四是抓文书环节。要求审判人员作出的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对于义务履行部分的表述必须准确、明白,避免引发歧义,增加执行难度;同时及时准确地送达裁判文书,避免因个别当事人未能及时收到法律文书影响案件执行。
五是抓协调环节。要求审判部门和执行部门加强沟通,相互通报情况,稳妥处理审执配合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避免因信息流转不畅或不及时造成执行难度加大的现象发生,坚决防止由于工作机制上的缺陷而引发矛盾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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