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环境最优美、富民强县最协调、社会关系最和谐的幸福城市”,是高淳县第十一次党代会提出的今后五年的奋斗目标。为实现这一目标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于服务,法院责无旁贷!高淳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芮铭珍提出,要围绕争创 “全市领先、全省一流、全国有影响”优秀法院目标,以创建“五型法院”为主线,力争实现在审判质效综合指标、科学发展综合考核、涉诉矛盾化解综合测评方面的全面争先进位,为实现“三最”目标、建设幸福高淳提供司法保障与服务。具体说来,要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坚持能动司法,突出服务实效,打造服务型法院。将有效服务作为能动司法的关键与核心,充分发挥法院职能作用,不断研究服务与保障创新发展、转型发展的切入点与结合点,认真制定与落实司法服务与保障措施,助推全县“三最”目标的实现。
二是坚持司法为民,突出公平正义,打造满意型法院。始终把群众满意作为法院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突出公平正义,严格公正司法,确保案件得到公正处理,以公正高效和谐的司法活动,树立司法权威,提升司法公信。
三是坚持文化兴院,突出文化引领,打造文明型法院。发挥法院文化的导向功能、凝聚功能、约束功能、激励功能和感召功能,激发法院全体成员的责任感、尊荣感,调动成员的积极性、创造性,增强群体的向心力、凝聚力,坚持文化引领,打造文明型法院。
四是坚持人才强院,突出能力建设,打造学习型法院。建立健全三项机制,即学习常态化机制、学习实用化机制、学习激励考评机制。坚持在实践中培养人才,通过开展轮岗锻炼、岗位练兵和上级法院组织的专项业务培训等途径,整合现有人才资源,培养业务能手和岗位标兵;坚持培训与使用相结合,把业务培训作为上岗、任职、晋升的必要程序。
五是坚持从严治院,突出作风建设,打造规范型法院。深入开展 “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增强干警的大局意识、宗旨意识、责任意识,以抓学习、重落实、强监督工作思路,狠抓作风建设与党风廉政建设,打造规范性法院。
供稿:高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