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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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淳法院一标的经51轮竞买而拍卖成交

发布日期: 2012-11-14 浏览次数: 180

日前,高淳法院一拍卖标的,经过51轮竞买而拍卖成交。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淳支公司诉南京兆发科技实业有限公司、盖勇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一审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南京兆发科技实业有限公司、盖勇未履行法律义务,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淳支公司向法院申请执行,该院执行局及时启动拍卖程序,对南京兆发科技实业有限公司名下,位于高淳县开发区游山路9号1-8幢房屋及土地进行拍卖,拍卖前标的经评估价值860.23万元。

    立案庭委托部门接手该案后,承办人严格依程序操作,确定由江苏东南国际拍卖有限公司进行拍卖。案件委托后承办人与执行局及拍卖公司、南京产权交易中心等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分析拍卖标的现状,有的放矢进行招商宣传。

   第一次拍卖因价格过高无人竞买而流标。第二次拍卖时,除传统公告宣传外,承办人还与申请执行人沟通,让申请人利用银行的资源进行宣传招商,最终申请人招到二名竞买人,委托部门也锁定一名竞买人。2012年9月4日三名竞买人如期参加拍卖会,拍卖师根据法院要求宣布起拍价731万元,加价幅度2万元,1号竞买人应声举牌竞买,18号竞买人不甘示弱,加价举牌竞买,你来我往,最终经过51轮举牌,被1号竞买人竞得拍卖标的,成交价827万元,较拍卖底价溢价96万元,拍卖标的价值实现了最大化,充分保护了当事人的权益。

供稿:高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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