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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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淳法院积极适用独任制审理法律适用明确的普通程序案件

发布日期: 2020-02-07 浏览次数: 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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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3日,高淳法院适用独任制开庭审理了一起普通程序的借款合同纠纷案件。

1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方案》和《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实施办法》,正式启动为期2年的试点工作。南京两级法院属试点范围。《实施办法》明确,基层人民法院审理的事实不易查明,但法律适用明确的案件,可以由法官一人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审理。该起案件是高淳法院在扩大独任制试用范围上积极探索、先行先试的有益尝试。

目前,高淳法院已由法官一人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审理民事案件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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