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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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淳法院刘鹃同志被评为江苏省扫黑除恶先进个人

发布日期: 2020-04-02 浏览次数: 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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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苏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下发《关于通报表扬2019年度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绩突出集体和个人的决定》,江苏省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法院刑庭法官刘鹃被评为2019年度江苏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刘鹃同志强化政治站位,坚定政治立场,扎实做好涉黑涉恶案件的审理工作,严格贯彻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坚持疑罪从无、罪刑法定,积极利用庭审、电视台、网络媒体等广泛开展宣传报道,并将在办理黑恶犯罪案件过程中发现的行业漏洞、监管疏忽等问题,坚持“一案一建议”,促进相关部门注意职责履行、服务管理方面的问题,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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