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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淳法院两篇案例入选《中国法院2021年度案例》

发布日期: 2021-09-22 浏览次数: 673

近日,国家法官学院公布《中国法院2021年度案例》入选案例,高淳法院两篇案例成功入选。

《“借新还旧”借款中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某银行诉袁某兵等金融借款合同案》

承办法官:陈啟胜

编写人:芮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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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大额债务,债权人主张该债务属夫妻共同债务的,应承担举证证明责任,以此引导债权人在债务形成时尽到充分的谨慎注意义务。

本案中,某银行作为专门从事金融借款业务的商业银行,其风险防范的注意义务应高于一般的借贷行为债权人,其在发放借款时更应完善内部审查手续,避免此类纠纷的发生。案涉借款未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对于规范商业银行的业务行为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代理人加盖伪造印章对外签订的合同认定——金某方公司诉三某公司买卖合同案》

承办法官:赵锁宝

编写人:吕紫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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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印章具有公示效力,是公司从事商事活动的重要依据。若签章人系代理人,在委托代理期间内对相对人签署公司印章的行为有效,但若代理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在代理权限终止后继续实施代理行为,且相对人系善意,出于对善意第三人的保护,该签章行为亦应当认定为有效。本案的判决结果有利于切实强化各类市场主体的契约意识、规则意识和责任意识,对共同营造诚信市场环境具有典型指引价值。

《中国法院2021年度案例》所选案例均是国家法官学院从全国法院上报的典型案例中挑选出来的精品案例,全面涵盖案例所涉领域常见、典型纠纷内容。案情凝练,并由案例编写人精心撰写裁判要旨与法官后语,具有权威、可读、实用等特点。

两篇案例入选激励着淳法人不断钻研、学习,继续扎根司法审判执行,为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平正义,贡献基层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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