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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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执行款已到位!高淳法院执行局捷报频传

发布日期: 2020-07-07 浏览次数: 423

6月30日,高淳法院执行局微信群中捷报频传,与夏日气温一样热烈的是执行局法官法警们热火朝天的工作劲头和执行战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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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2015年7月,张某、李某向王某借款23万元,但张某、李某未足额归还款项,引发纠纷。后经高淳法院判决,张某、李某支付王某借款本息16万余元。今年1月,王某申请执行。执行法官收案后,立即对被执行人名下财产进行查控,并与被执行人取得联系。期间,张某、李某反复表示没有任何偿还能力,执行法官依法对其名下房产采取查封措施,并张贴公告。不久后,张某、李某主动联系执行法官,表示愿意协商。从执行标的额、履行能力、失信代价等多方入手,执行法官对张某、李某进行释法明理。最终,双方经协商达成和解,并于当日筹集4万元领款当天,王某表示,自己本以为要等到对方房子卖掉才能拿到执行款,“没想到钱到位这么快,为法官的敬业精神点赞!”

刚把上一个案子的当事人送出门,接待室又来了另一个案子的当事人。

2017年至2018年间,邢某多次向汪某购买黄砂,经结算,邢某向汪某出具47万元欠条一张。该案经高淳法院判决,邢某支付汪某货款47万元及逾期利息。判决生效后,邢某仍未履行,汪某向高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受理后,执行法官经查控,被执行人名下银行账户没有存款,虽有可供执行的其他财产,但是其中的一些资产变现需要一定时间。为了更快、更妥善地执行到位,执行法官决定在促成双方和解上继续努力。一方面为了申请人胜诉权利的及时兑现,另一方面考虑到邢某人在外地,来回不便,最终决定采取通过电话联系、组建微信群等形式进行线上“云”约谈。最终,双方达成初步方案,邢某在亲友的帮助下,先期还款40万元,并在6月30日当场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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