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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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信用卡不用不注销有风险!

发布日期: 2017-08-10 浏览次数: 4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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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高淳法院刑庭受理了一起信用卡诈骗案,该案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陈某某采用将他人信用卡挂失补办、帮他人办理信用卡、利用他人身份资料办理信用卡后自行激活透支等手段,先后冒用他人的信用卡,透支金额合计人民币116,329元,目前该案在进一步审理中。

[法官提醒]信用卡和普通储蓄银行卡不同,信用卡可以透支,也就是说,卡里有没有钱都可以消费的,只要一经激活,哪怕持卡人没有使用,也可能被他人冒用后盗刷,因此,信用卡需要妥善保管,如果不用最好注销,不要怕麻烦,以防止被他人盗刷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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