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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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淳法院顺利完成一起破产案件财产移交(图)

发布日期: 2017-02-10 浏览次数: 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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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9日中午,高淳法院民二庭魏猷龙法官及书记员至高淳区固城工业园1芜太路168号,对破产人南京钰富虹复合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厂房,组织组织南京钰富虹复合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与破产财产买受人孙贤才办理移交手续。

在法院的主持下,管理人与买受人对拍卖的厂房及机械设备进行逐一核对,并拍照记录在册。现场清点之后,双方签订移交笔录以及资产移交协议,法院向双方送达了相关民事裁定书,从而完成了拍卖财产在实物和法律层面的双重移交。

破产财产拍卖与移交是破产案件处理中的重要一环,通过淘宝网的拍卖提高了司法信息的发布广度,也提高了拍卖效率,法院主持下的财产移交保证了移交过程中的公平性与全面性,通过破产拍卖与移交,有利于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避免社会资源的浪费,提高社会资产的利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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