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家庭教育也有法律规定呀。”
暑假如期而至,为帮助、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观,保护未成年人健康、快乐成长,不断提升社区居民文明程度,7月20日,高淳法院联合淳溪街道栗园社区,在栗园社区服务中心开展《家庭教育促进法》宣传活动。
法治宣讲前,“淳法夕阳红”志愿者吕瑞华向社区居民发放《家庭教育促进法》、《家庭教育“小宝典”》、《幸福家庭法治护航》宣传手册。
“淳法8090”宣讲团成员俞彧,围绕《家庭教育促进》的法律规定,结合涉未成年人案件的特点,从家庭责任、国家支持、社会协同、法律责任四方面,讲解《家庭教育促进法》如何形成社会合力,共助孩子健康成长。着重强调家庭是孩子的第一个课堂、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长要树立责任意识,要使用合法、合理的科学教育方式,引导孩子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
下一步,高淳法院将持续推进法治宣传活动,积极延伸审判职能,切实担负起法治文明建设的社会责任,筑牢全区文明建设的法治之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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