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的干预、亲戚的请托、律师的打听,一边是抹不开的“面子”,一边是神圣的职责。法官面对“我朋友有一个案子”“打听个事”究竟该如何应对?请您点击观看微视频《闯关!“三个规定”的试炼》(本视频由AI辅助生成)
青年法官小李误入“三个规定”试炼场,面对领导过问案情、表哥设宴请托、律师打探信息三个场景,需在每关做出正确选择才能重返现实。
今天的推文,宜转发朋友圈,宣告法院人的态度,触犯“三个规定”的事,请免开尊口!
什么是“三个规定”?
《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简称为“三个规定”。“三个规定”是为了预防和打击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司法机关内部人员干预办案等违纪违法行为,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的接触、交往行为,确保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司法人员公正廉洁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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